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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的区别

2025-05-06 急救常识

一、什么是保证?

保证,是指保证人为债务人的债务履行承担连带责任的担保方式。在合同法中,保证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两种形式。这两种保证方式有什么区别呢?

二、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的区别

1.定义不同

一般保证是指保证人在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后,主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,承担保证责任的担保方式。而连带责任保证是指保证人与主债务人共同承担债务的担保方式。

2.保证人承担责任的顺序不同

一般保证中,保证人承担责任的顺序是在主债务人未履行债务后,即主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先决条件是主债务人未能履行债务。而在连带责任保证中,保证人与主债务人同时承担债务,无需等待主债务人未履行债务。

3.保证人对主债务人的追偿权不同

一般保证中,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,有权向主债务人追偿。而在连带责任保证中,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,同样有权向主债务人追偿。

4.保证期间不同

一般保证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;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。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,按照约定执行。

5.诉讼时效不同

一般保证的诉讼时效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;连带责任保证的诉讼时效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。

三、如何选择保证方式

在实际生活中,选择保证方式应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。以下是一些参考因素:

1.债务人的信誉:如果债务人的信誉良好,选择一般保证较为合适;反之,选择连带责任保证更为稳妥。

2.债务金额:债务金额较小,选择一般保证较为合适;债务金额较大,选择连带责任保证更为稳妥。

3.保证人的意愿:保证人愿意承担一般保证责任,则选择一般保证;保证人愿意承担连带责任保证,则选择连带责任保证。

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在定义、责任承担顺序、追偿权、保证期间和诉讼时效等方面存在区别。在选择保证方式时,应根据实际情况和自身需求来决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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