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企业破产法司法解释一
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,企业破产现象日益增多,为了更好地维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,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《企业破产法司法解释一》。**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这一司法解释进行详细解读,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运用。
二、破产申请与受理
1.破产申请主体:破产申请可以由债务人、债权人或者依法对债务人负有清算责任的人提出。
2.破产申请条件: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,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。
3.破产申请受理: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1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。三、破产财产的认定与分配
1.破产财产的认定:破产财产包括债务人的全部财产,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。
2.破产财产的分配:破产财产按照以下顺序分配:
a.债务人欠缴的税款和滞纳金;
债务人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的职工工资;
c.债权人享有的债权。四、破产费用与共益债务
1.破产费用:包括破产案件的受理费、管理人报酬、破产案件的公告费等。 2.共益债务:指破产程序中为债权人利益而发生的债务。
五、破产管理人
1.管理人的职责:接管债务人的财产,管理债务人的事务,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或者其他法律程序。 2.管理人的选任:管理人由人民法院指定,也可以由债权人会议或者债权人委员会选任。
六、破产程序中的债权人会议
1.债权人会议的组成:债权人会议由债权人组成,债权人会议的召集和主持由管理人负责。 2.债权人会议的职权:债权人会议有权对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进行表决,对管理人的报酬进行决定等。
七、破产重整与和解
1.破产重整:债务人可以在破产申请受理后6个月内申请重整。 2.破产和解:债务人可以在破产申请受理后6个月内申请和解。
八、破产清算
1.破产清算程序:破产清算程序包括财产清算、债权调查、债权申报、债权确认、财产分配等环节。 2.破产清算期限:破产清算期限一般不超过6个月。
九、破产程序终结
1.破产程序终结的条件:债务人的债务清偿完毕,或者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,且无其他债务人的。 2.破产程序终结的后果:破产程序终结后,债务人不再承担清偿债务的责任。
十、破产法司法解释一的意义
《企业破产法司法解释一》的出台,有助于规范破产程序,保障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,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。
**对《企业破产法司法解释一》进行了详细解读,旨在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破产法律制度,为企业和个人在破产过程中提供参考。在实际操作中,还需结合具体案例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综合判断。